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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政策宣传季】第十四期:创业培训补贴

发布时间:2026-06-15 浏览:3 次

法治人社 数智人社 清廉人社

为进一步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桂林人社部门推出“人社政策宣传季”活动,全面梳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等领域的惠企惠民政策,进行集中宣传,落实兑现各项政策红利,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助力桂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符合条件、参加创业培训的

还能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有明确创业意愿的五类人员通过“先垫后补”方式,参加有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类合格证书的,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

享受补贴人员应具备劳动能力,年满16周岁且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

3.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5.就业困难人员(经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

①参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300元/人。

②参加“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200元/人。

③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参加“改善你的企业”培训或“扩大你的企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800元/人。

④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后取得《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500元/人。

⑤参加创业模拟实训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后取得《创业模拟实训合格证书》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800元/人。

参加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应先参加“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模拟实训)补贴可与“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补贴同时享受。

参加创业培训后按要求取得对应创业培训项目合格证书的可以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同一创业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人每年最多享受1次,累计最多享受3次(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